塔吊在操作過程中,贛縣塔吊出租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。注意以下幾點:
1)塔吊標準節施工應該有足夠的作業空間,夜晚照明設備也應該充足。
2)建筑施工塔吊的使用措施中提到,不得隨意拆卸和調整變浮指示器,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作機構進行停機。
3)操作前應當熟悉整個工地的情況。
4)指揮需熟悉塔機性能,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指揮發出的信號。如信號錯誤或不清楚可拒絕執行。如果由于錯誤指揮導致事故,指揮應該負責。
5)當到一定的高度時,可設高處、地面兩個指揮人員,或采用有效聯系辦法進行指揮。
6)遇到大霧、大雪或六級以上的大風時,應當停止作業。
7)建筑施工塔吊的使用措施還有塔吊作業時,作業范圍內不得有人員走動。
8)不得斜拉起吊地面下埋物件,所有待吊裝的物件都要保證全部松動后起吊,不得超負荷起吊不確定重量的物件。
9)起吊重物時應綁扎平穩和牢固,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。零星物件或物品用吊籠或鋼絲繩綁扎牢固后起吊。綁扎鋼絲繩與物件的夾角不得小于30度。